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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发了offer后毁约的做法*%%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#%@#*,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%@@%*,增加就业难度*#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%@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**%%#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@*@*。
“马上就毕业了%#*%%,拿到手的offer却‘飞’了%@*##,我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#@。”谈起最近的求职经历%%*,来自北京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王禹泽有些失落#*##。
企业方这种发了offer后毁约、拒绝录用的做法*@,让求职者措手不及#%##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*%@*@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####@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**@。
临近毕业#**,offer却被“鸽”了
经过一番投简历、笔试、面试*###,今年3月初*@,王禹泽拿到了某企业的offer%#%@,并与该企业签约*%%%。
“收到offer后#@*%,我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##%。”王禹泽坦言**#%@,由于该企业要求提前到岗实习*@,他已经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*@#@%,并预付3个月租金%#。
没想到#@@#,一周后%#,企业HR告诉王禹泽@*,因业务调整#@*@*,他报考的职位被取消*%。那一刻*#@*,王禹泽慌了#%@。他曾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发过类似经历@%%,但没想到这样的遭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@#。
“说实话很不甘心#@#,企业招聘如同儿戏一般@#。”刚收到解约通知的那几天@%,王禹泽不时咨询解约原因#%%*,可得到的都是“官方回应”###,且无赔偿事宜的回复**#*%,“再后来@@@,HR干脆不回信息了%#%%。”
记者采访发现@%,遭遇企业方毁约的@#@%,不仅有像王禹泽这样的毕业生#*@@#,还有跳槽的劳动者@%。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机会%*@*,在北京从事互联网工作的赵茸从2023年11月开始投递简历@#。经过3轮面试%*#%,2024年春节前夕*#*#,他收到了意向企业发来的offer@#%,约定年后入职#%**%。
“说要录用我的那家企业规模不�*%#%#。玫給ffer后*@##*,我觉得比较可靠%*%%*,便第一时间向原公司提出了离职**。”赵茸说##@。可随着约定的入职日期临近#*@,无人联系他办理入职手续%##*,赵茸便联系当初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*##,却被告知他所投递的职位已关闭#@。至于具体原因%#@**,这名工作人员含糊其词##@,最终也没有说清楚#*%*#。
错失良机#*#,增加就业难度
谈及企业招聘又毁约的原因@@@#,某互联网企业HR张晨透露#@,或是招聘过程中出现内部调整%*##*,导致原本有用人需求的职位被取消%@%*,或盲目加入“抢人潮”@%@%,没有充分考虑内部组织架构#%,没有做好人力资源规划@%*%#,导致招聘过量*@***,“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#%@*,采取毁约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*@#%。”
对于求职者来说*%#%#,企业毁约不仅打乱了他们的职业规划@*##*,还可能使其错过“金三银四”等最佳招聘季*@%*,增加就业难度#@。
被问及后续打算时%*#%,王禹泽表示维权耗费时间、精力@#,他想抓住毕业季的“尾巴”@*@#,“海投”简历%%,尽快找到工作%##%,将损失降到最低@*@,“毕竟应届生的身份是很珍贵的*%。”
“offer被‘鸽’后%@#,我面临的是失业和社保断缴%%%。”赵茸说*@@@,部分企业招聘时比较在意求职者的“空窗期”#%%@,“‘空窗期’越长%*%*,越不利于日后求职和职场发展###。”
任性招聘“伤人害企”%*%。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一起用人单位发offer后反悔引发的纠纷案中##,黄先生应聘某公司项目经理职位##,面试几天后收到了《通知函》*#@#,函中写明邀请他担任项目经理一职@#%#,并标明了上班日期、合同期限等#***。黄先生便办理原公司的离职手续@#*@*。
但就在黄先生办完离职手续的前一天%*#,新公司的人事通知黄先生@*@%*,入职前需要加测笔试%@*。随后%##,该公司以黄先生笔试不合格为由不予录用%@#*@。黄先生便诉至法院#@。
法院审理认为@#%%@,该公司发送《通知函》**@#,明确表示应聘成功***#%,但又增加笔试@@@@,并以笔试未通过为由不予聘用%@**,造成黄先生的经济损失@@*。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#%%@,应当据此赔偿黄先生的损失*@@。结合黄先生的离职时间、薪资情况等%@%#*,法院酌定公司赔偿2万元*%。
发offer后拒录#*,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
“企业发放offer具备法律效力@#。”北京海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璐凯告诉记者**#,从企业招聘到劳动者应聘@%*#,再到企业发放offer等一系列行为##,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、合同生效前发生*@*,双方都具有先合同义务%@%*#,这一系列流程是建立在民法典诚实信用、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%%%@。
赵璐凯认为#*,企业发放offer后拒绝录用的行为%#@%@,违反了先合同义务%%*#%,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%*@@,对求职者造成经济损失的*%*#*,要依法赔偿%#%*#。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#%,求职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@@,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赔偿*#%#。若协商不成%*@*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%*@%,请求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#*%%。”赵璐凯说%@%。
“求职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%##%#。”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对记者说**,由于此时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**%,故该类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@@*,因此无须以劳动仲裁作为前置程序%%*。记者了解到%@,在过往类似司法判例中#%,只要求职者举证得当%#%#,法院往往会支持求职者的维权诉求*%。
李军提醒求职者@#@*,尽可能多方了解意向企业的情况%##,尤其是雇主品牌形象及诚信度@*%。“请求赔偿时**,要提供相关证据%@#%,证明自身因毁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#@#**。空口无凭*%%%*,要注意留痕管理@%%,保留写明拟录用岗位、薪资待遇、报到时间等要素的正规offer*%。”
“另外@#@,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对企业的资质、口碑、有无频繁的劳动仲裁记录等信息负有审核义务%*##。对于有违约记录的企业*#,学校应向学生发出警示%@@@,甚至取消其来校宣讲招聘的资格#%*@@。”李军说%*。
(部分受访者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