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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言道|中国和塞尔维亚是真朋友、好伙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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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发了offer后毁约的做法#@*@%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@%*@#,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*#*,增加就业难度%@%@@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%@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%%*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%##。
“马上就毕业了%#*,拿到手的offer却‘飞’了#*%,我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##%。”谈起最近的求职经历#*@*@,来自北京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王禹泽有些失落#*。
企业方这种发了offer后毁约、拒绝录用的做法#**,让求职者措手不及%@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#*#*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%#@@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@%%。
临近毕业*@,offer却被“鸽”了
经过一番投简历、笔试、面试*%,今年3月初##%#%,王禹泽拿到了某企业的offer@%,并与该企业签约**。
“收到offer后*%*,我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@@*#%。”王禹泽坦言%###*,由于该企业要求提前到岗实习@#%%,他已经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@@%,并预付3个月租金%%%。
没想到@*,一周后%*@*%,企业HR告诉王禹泽##@#,因业务调整#%@@#,他报考的职位被取消*##*。那一刻%@%*,王禹泽慌了%*。他曾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发过类似经历**,但没想到这样的遭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#%。
“说实话很不甘心*%**%,企业招聘如同儿戏一般*#@@。”刚收到解约通知的那几天%*@*@,王禹泽不时咨询解约原因*@@#,可得到的都是“官方回应”*%###,且无赔偿事宜的回复#*,“再后来**,HR干脆不回信息了%@#@#。”
记者采访发现%%#%@,遭遇企业方毁约的%%%,不仅有像王禹泽这样的毕业生#*%@%,还有跳槽的劳动者%*#*#。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机会%*,在北京从事互联网工作的赵茸从2023年11月开始投递简历@%#@。经过3轮面试#%@%,2024年春节前夕@*##,他收到了意向企业发来的offer@#,约定年后入职**。
“说要录用我的那家企业规模不�#%%*。玫給ffer后%%,我觉得比较可靠@%@#*,便第一时间向原公司提出了离职*@*。”赵茸说##@。可随着约定的入职日期临近*##%*,无人联系他办理入职手续**,赵茸便联系当初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@*,却被告知他所投递的职位已关闭%**@*。至于具体原因%#@@,这名工作人员含糊其词%#%,最终也没有说清楚%@**%。
错失良机%#,增加就业难度
谈及企业招聘又毁约的原因%@**,某互联网企业HR张晨透露@*,或是招聘过程中出现内部调整#*,导致原本有用人需求的职位被取消##,或盲目加入“抢人潮”#%*#,没有充分考虑内部组织架构*@**#,没有做好人力资源规划%*@@%,导致招聘过量@%,“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#%@,采取毁约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%%。”
对于求职者来说#*@#*,企业毁约不仅打乱了他们的职业规划#@#%,还可能使其错过“金三银四”等最佳招聘季%%@%,增加就业难度*@。
被问及后续打算时%*,王禹泽表示维权耗费时间、精力#%#,他想抓住毕业季的“尾巴”*%%#,“海投”简历*#%@,尽快找到工作*%*%#,将损失降到最低@*#,“毕竟应届生的身份是很珍贵的#%@。”
“offer被‘鸽’后**%**,我面临的是失业和社保断缴**。”赵茸说%*,部分企业招聘时比较在意求职者的“空窗期”#%,“‘空窗期’越长##*%*,越不利于日后求职和职场发展#@@#。”
任性招聘“伤人害企”#%*%#。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一起用人单位发offer后反悔引发的纠纷案中*@,黄先生应聘某公司项目经理职位*@@,面试几天后收到了《通知函》*@@@,函中写明邀请他担任项目经理一职%*%%,并标明了上班日期、合同期限等#*#。黄先生便办理原公司的离职手续@#。
但就在黄先生办完离职手续的前一天*%,新公司的人事通知黄先生%*@@%,入职前需要加测笔试@#*。随后@#%@,该公司以黄先生笔试不合格为由不予录用@@。黄先生便诉至法院%@%。
法院审理认为@%@,该公司发送《通知函》%*,明确表示应聘成功@%,但又增加笔试@#%#*,并以笔试未通过为由不予聘用@#*#,造成黄先生的经济损失*#。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*#*%@,应当据此赔偿黄先生的损失%%@。结合黄先生的离职时间、薪资情况等*@%#,法院酌定公司赔偿2万元#*#*。
发offer后拒录*#,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
“企业发放offer具备法律效力@@%@。”北京海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璐凯告诉记者@%#**,从企业招聘到劳动者应聘#*,再到企业发放offer等一系列行为**##,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、合同生效前发生@@##,双方都具有先合同义务*@@@*,这一系列流程是建立在民法典诚实信用、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*#。
赵璐凯认为%@*#,企业发放offer后拒绝录用的行为#@*##,违反了先合同义务#@@@%,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*%%*%,对求职者造成经济损失的@%%,要依法赔偿@%#*。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*#,求职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*%#@%,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赔偿#*。若协商不成*@*@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@%*#%,请求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*##。”赵璐凯说#@*。
“求职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***#。”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对记者说@%@%,由于此时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*#,故该类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*%,因此无须以劳动仲裁作为前置程序@%@#。记者了解到#%,在过往类似司法判例中@*,只要求职者举证得当%@**,法院往往会支持求职者的维权诉求@*%。
李军提醒求职者%@,尽可能多方了解意向企业的情况@%@@,尤其是雇主品牌形象及诚信度*#*。“请求赔偿时@*,要提供相关证据%*#,证明自身因毁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*%%。空口无凭%**,要注意留痕管理%%@%%,保留写明拟录用岗位、薪资待遇、报到时间等要素的正规offer**@#*。”
“另外%#,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对企业的资质、口碑、有无频繁的劳动仲裁记录等信息负有审核义务@#@*#。对于有违约记录的企业%*@,学校应向学生发出警示%#**,甚至取消其来校宣讲招聘的资格#%%%%。”李军说@#*。
(部分受访者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