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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:优化营商环境累计推出1000多项改革举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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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发了offer后毁约的做法%@%*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##,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@%,增加就业难度#%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**#@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@%*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%##@@。
“马上就毕业了*%#%,拿到手的offer却‘飞’了%##@*,我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%@@@。”谈起最近的求职经历@*@,来自北京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王禹泽有些失落%@。
企业方这种发了offer后毁约、拒绝录用的做法#*@,让求职者措手不及@*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%@%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##%*#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#**#。
临近毕业#**,offer却被“鸽”了
经过一番投简历、笔试、面试*#*,今年3月初#*,王禹泽拿到了某企业的offer*%,并与该企业签约%%。
“收到offer后@##*,我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@#*@。”王禹泽坦言%%@@,由于该企业要求提前到岗实习%@*,他已经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*#**%,并预付3个月租金#@%%#。
没想到#*@**,一周后%#,企业HR告诉王禹泽%###*,因业务调整**#,他报考的职位被取消@*@%。那一刻#%%@,王禹泽慌了@*#@%。他曾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发过类似经历**%,但没想到这样的遭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%#%%。
“说实话很不甘心@%#**,企业招聘如同儿戏一般**%@#。”刚收到解约通知的那几天@*@*,王禹泽不时咨询解约原因#%,可得到的都是“官方回应”*@%,且无赔偿事宜的回复*@%,“再后来*%#@,HR干脆不回信息了#%%%。”
记者采访发现##@%%,遭遇企业方毁约的@#@*,不仅有像王禹泽这样的毕业生%*%%,还有跳槽的劳动者**%%。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机会%*%#,在北京从事互联网工作的赵茸从2023年11月开始投递简历@%#%。经过3轮面试%%%*#,2024年春节前夕@%@%%,他收到了意向企业发来的offer%@%%@,约定年后入职##@%。
“说要录用我的那家企业规模不�*%*@%。玫給ffer后*%#%#,我觉得比较可靠#@*,便第一时间向原公司提出了离职*##@。”赵茸说@#@#*。可随着约定的入职日期临近*%#,无人联系他办理入职手续@##,赵茸便联系当初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#@*,却被告知他所投递的职位已关闭#@*。至于具体原因%@@@*,这名工作人员含糊其词**@*,最终也没有说清楚*%。
错失良机%#@%,增加就业难度
谈及企业招聘又毁约的原因#%#@,某互联网企业HR张晨透露%#,或是招聘过程中出现内部调整*%,导致原本有用人需求的职位被取消@#@#%,或盲目加入“抢人潮”*#%,没有充分考虑内部组织架构%#@*%,没有做好人力资源规划%#@*,导致招聘过量###,“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*%@,采取毁约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%#。”
对于求职者来说@@%%%,企业毁约不仅打乱了他们的职业规划**@,还可能使其错过“金三银四”等最佳招聘季*#%,增加就业难度#%%。
被问及后续打算时@%@%@,王禹泽表示维权耗费时间、精力*@%%,他想抓住毕业季的“尾巴”%%@,“海投”简历*@,尽快找到工作#%@,将损失降到最低#%@#,“毕竟应届生的身份是很珍贵的#@@。”
“offer被‘鸽’后@#%#%,我面临的是失业和社保断缴@#。”赵茸说#%@,部分企业招聘时比较在意求职者的“空窗期”##,“‘空窗期’越长##@,越不利于日后求职和职场发展#*@*@。”
任性招聘“伤人害企”@*%##。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一起用人单位发offer后反悔引发的纠纷案中#@@#,黄先生应聘某公司项目经理职位*@#,面试几天后收到了《通知函》#@#*@,函中写明邀请他担任项目经理一职%@#*,并标明了上班日期、合同期限等@@。黄先生便办理原公司的离职手续@*。
但就在黄先生办完离职手续的前一天##*,新公司的人事通知黄先生#%,入职前需要加测笔试#*#。随后**,该公司以黄先生笔试不合格为由不予录用#*@@@。黄先生便诉至法院%@##。
法院审理认为*#*@,该公司发送《通知函》@#,明确表示应聘成功@@%%,但又增加笔试@@**,并以笔试未通过为由不予聘用##,造成黄先生的经济损失@*@*。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*@,应当据此赔偿黄先生的损失#%%。结合黄先生的离职时间、薪资情况等*#%%%,法院酌定公司赔偿2万元%*%。
发offer后拒录%##@,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
“企业发放offer具备法律效力@@**#。”北京海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璐凯告诉记者@%,从企业招聘到劳动者应聘@%%*,再到企业发放offer等一系列行为*#*@,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、合同生效前发生*@#%#,双方都具有先合同义务**%*@,这一系列流程是建立在民法典诚实信用、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*%@%#。
赵璐凯认为%#**,企业发放offer后拒绝录用的行为*##%@,违反了先合同义务*#,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@#@%%,对求职者造成经济损失的#**,要依法赔偿*@。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*%*%,求职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@%##@,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赔偿@@#%@。若协商不成@@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*@##*,请求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#*@。”赵璐凯说@@%。
“求职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**@*。”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对记者说#*#*@,由于此时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**@**,故该类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@%#*@,因此无须以劳动仲裁作为前置程序#%。记者了解到#@%,在过往类似司法判例中#@#,只要求职者举证得当@@,法院往往会支持求职者的维权诉求%%*。
李军提醒求职者#@*,尽可能多方了解意向企业的情况**#%%,尤其是雇主品牌形象及诚信度*%。“请求赔偿时%**,要提供相关证据##%%*,证明自身因毁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@#。空口无凭#*%%#,要注意留痕管理@#@#,保留写明拟录用岗位、薪资待遇、报到时间等要素的正规offer*#%%#。”
“另外@**,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对企业的资质、口碑、有无频繁的劳动仲裁记录等信息负有审核义务*%%##。对于有违约记录的企业%@%#*,学校应向学生发出警示%#%*,甚至取消其来校宣讲招聘的资格#@*。”李军说#@@*。
(部分受访者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