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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地区将迎新一轮强降雨水利部会商部署防范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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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发了offer后毁约的做法%*%*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%*%*,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#%%%,增加就业难度%###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#%%*%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@@%#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%*。
“马上就毕业了#*,拿到手的offer却‘飞’了*%*@#,我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#@。”谈起最近的求职经历@#,来自北京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王禹泽有些失落***@*。
企业方这种发了offer后毁约、拒绝录用的做法@%**,让求职者措手不及#####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@*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#%*@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##@**。
临近毕业%@,offer却被“鸽”了
经过一番投简历、笔试、面试*%%@*,今年3月初@#,王禹泽拿到了某企业的offer*##@,并与该企业签约##*%。
“收到offer后%**%,我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###*。”王禹泽坦言@%*,由于该企业要求提前到岗实习#@%,他已经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#%%@,并预付3个月租金#*%@@。
没想到**%@*,一周后#@#%,企业HR告诉王禹泽@#*%,因业务调整*#,他报考的职位被取消##。那一刻#*,王禹泽慌了**。他曾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发过类似经历#@@%#,但没想到这样的遭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%*@@%。
“说实话很不甘心@*%,企业招聘如同儿戏一般%%#@@。”刚收到解约通知的那几天@%,王禹泽不时咨询解约原因*%%,可得到的都是“官方回应”#*@#,且无赔偿事宜的回复*%*,“再后来###@%,HR干脆不回信息了%#@。”
记者采访发现%#@,遭遇企业方毁约的#@%,不仅有像王禹泽这样的毕业生%#%*,还有跳槽的劳动者%*#**。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机会*%#*#,在北京从事互联网工作的赵茸从2023年11月开始投递简历@*。经过3轮面试%#@,2024年春节前夕##%%,他收到了意向企业发来的offer@%%,约定年后入职%%@%。
“说要录用我的那家企业规模不�*@@%。玫給ffer后***,我觉得比较可靠#@,便第一时间向原公司提出了离职*#%%。”赵茸说@@@#。可随着约定的入职日期临近%#@**,无人联系他办理入职手续@@@%#,赵茸便联系当初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@@,却被告知他所投递的职位已关闭#*%。至于具体原因@*@,这名工作人员含糊其词@@@#*,最终也没有说清楚%%。
错失良机*#,增加就业难度
谈及企业招聘又毁约的原因@%%*,某互联网企业HR张晨透露*#,或是招聘过程中出现内部调整@#@,导致原本有用人需求的职位被取消%#*,或盲目加入“抢人潮”#%*#%,没有充分考虑内部组织架构*#%**,没有做好人力资源规划%*,导致招聘过量#@*%,“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#%##,采取毁约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@@%%%。”
对于求职者来说@%,企业毁约不仅打乱了他们的职业规划##,还可能使其错过“金三银四”等最佳招聘季*%%,增加就业难度@@。
被问及后续打算时*%*@*,王禹泽表示维权耗费时间、精力#*%,他想抓住毕业季的“尾巴”*##,“海投”简历**#*#,尽快找到工作#@%@%,将损失降到最低****,“毕竟应届生的身份是很珍贵的%#。”
“offer被‘鸽’后%#@#,我面临的是失业和社保断缴#@#*。”赵茸说#@#%,部分企业招聘时比较在意求职者的“空窗期”##@#@,“‘空窗期’越长*#*,越不利于日后求职和职场发展%*#%。”
任性招聘“伤人害企”*@@。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一起用人单位发offer后反悔引发的纠纷案中@#%*,黄先生应聘某公司项目经理职位@%@,面试几天后收到了《通知函》*@%,函中写明邀请他担任项目经理一职%#%@,并标明了上班日期、合同期限等@##%*。黄先生便办理原公司的离职手续@*%。
但就在黄先生办完离职手续的前一天%@*,新公司的人事通知黄先生#@*@#,入职前需要加测笔试#*@。随后##%*@,该公司以黄先生笔试不合格为由不予录用%@@@#。黄先生便诉至法院@%@*。
法院审理认为#%@#*,该公司发送《通知函》@@#%@,明确表示应聘成功%*#%*,但又增加笔试#####,并以笔试未通过为由不予聘用@#%@@,造成黄先生的经济损失@#*@#。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###*,应当据此赔偿黄先生的损失##%%。结合黄先生的离职时间、薪资情况等**@*,法院酌定公司赔偿2万元#%*。
发offer后拒录%%@,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
“企业发放offer具备法律效力@@%@。”北京海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璐凯告诉记者*@,从企业招聘到劳动者应聘@@,再到企业发放offer等一系列行为**@,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、合同生效前发生%*#%@,双方都具有先合同义务*@*@*,这一系列流程是建立在民法典诚实信用、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%#*#。
赵璐凯认为%%*,企业发放offer后拒绝录用的行为%*,违反了先合同义务@**%@,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**,对求职者造成经济损失的%%@%@,要依法赔偿%%%@*。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%%##%,求职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%#,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赔偿@##%。若协商不成#@@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#%,请求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@*%%。”赵璐凯说@#*#%。
“求职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***%。”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对记者说*%%@*,由于此时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##*,故该类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@@*#,因此无须以劳动仲裁作为前置程序%@%*#。记者了解到****@,在过往类似司法判例中@*%#%,只要求职者举证得当%*,法院往往会支持求职者的维权诉求%%#%%。
李军提醒求职者*@@*,尽可能多方了解意向企业的情况**##,尤其是雇主品牌形象及诚信度%@**#。“请求赔偿时#@*@,要提供相关证据*@@%#,证明自身因毁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@#。空口无凭%*#%,要注意留痕管理@@,保留写明拟录用岗位、薪资待遇、报到时间等要素的正规offer%***#。”
“另外##@*,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对企业的资质、口碑、有无频繁的劳动仲裁记录等信息负有审核义务#%#。对于有违约记录的企业#%%#,学校应向学生发出警示%%#%%,甚至取消其来校宣讲招聘的资格#%。”李军说%#%%%。
(部分受访者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