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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西问·中外对话|“在绿色发展方面,中国一直在发挥引领作用”
在中国人民大学首届深圳金融论坛上*#,国研中心原党组书记马建堂把老年人分为了“青、中、老”三个层次#@。其中@@,60~70岁为“青年老年人”%@#。他表示@@*%,“60~70岁的人身体很好%#,有求职和工作的需要@#*,要支持这一部分人再就业的需求”*%*。(5月20日澎湃新闻)
话题一抛出来*%@,听取“哇”声一片%%,大概因为“金喇叭”更多握在年轻人手上的缘故@%,我发现@#,对于这个建议@#%%@,喝倒彩的人居多%%##。有人呼吁*%**,“请先给年轻人一些机会吧”;有人现身说法@%,“我40多岁参加招聘都讨人嫌”;还有人担心@@,“哪家企业敢用老年人?”诸如此类%*#@,不一而足@*。我想说@###,以其他群体就业情况来质疑老年人再就业未免失之肤浅@#%,因为老年人再就业乃大势所趋@%%%#,不容回避@*。
让我们放下争论@**,先看看邻国情况**。截至2023年5月**%#,韩国老年人口(55周岁至79周岁)为1548.1万人@#@,该年龄段的劳动参与率为60.2%%@,创下历史新高@%**%。这意味着%@@,超过六成老年人还在岗位“发挥余热”*#%。出现这种境况#@@%,未必是韩国老年人特别爱劳动%#%%#,而多半是形势所迫、情非得已:进入老龄化社会%@#,长寿而少子***,导致青年人口减少、劳动力短缺、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#*%#,让社会福利体系全线承压##**%。老年人再就业%#%%%,于社会福利体系而言#*%,既开源又节流**#@,一箭双雕#*#%@。因此%%,韩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*##,相继出台了《禁止雇佣年龄歧视与促进高龄者就业法》等法律#@@@#,用法律为老年人再就业兜底*#%%*。
资料显示**,韩国于2000年进入“老龄化社会”后%%#,仅时隔17年便进入“老龄社会”*%@@。而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@%%#@,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、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*##%#。数据表明*@,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呈现持续上升态势#@%。在这种背景下%%%,有人提出支持“青年老年人”再就业有何不妥?相反@*,窃以为@#@%%,此事宜早不宜迟#%,因为人口老龄化速度太快了*%%#*。
一些人特别担心老年人再就业的挤出效应###,此事虽不能完全避免%#@,但也没有像某些人想象得那么严重*#。无论智力还是体力#@,老年人都无法与年轻人正面“硬刚”%@*%,只能靠经验干一些年轻人不愿意干或者干不了的工作#@#,根本抢不了年轻人饭碗***。至于老年人再就业的保障缺失%##,譬如无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、无法购买相关保险等@%,那都是现行劳动制度下的产物@@#@,完全可以通过深化改革予以解决%**。譬如@%#%%,日本于2021年4月开始实施修改后的《高龄者雇用安定法》就规定%@%%,企业须为那些原本在65岁退休的员工再就业做好保障*@%#。
要说有所期待*#,那就是这一建议得以落地之时**,相关政策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就业意愿@@%,以及社会的实际需求和承受能力*@*@,别搞一刀切*%*@。
(广州日报 练洪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