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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发了offer后毁约的做法*#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%*#@,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%*##,增加就业难度%#*%#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%*@%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#%#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%@@@@。
“马上就毕业了#@@,拿到手的offer却‘飞’了#*,我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#@###。”谈起最近的求职经历%*#,来自北京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王禹泽有些失落#**%。
企业方这种发了offer后毁约、拒绝录用的做法%%#,让求职者措手不及#*#*%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%@##*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#*%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%*#%@。
临近毕业%#%%,offer却被“鸽”了
经过一番投简历、笔试、面试%#%#,今年3月初%#%%,王禹泽拿到了某企业的offer#*%@,并与该企业签约#*@。
“收到offer后#%,我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%#。”王禹泽坦言*%#%%,由于该企业要求提前到岗实习*#**@,他已经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@*%##,并预付3个月租金%#。
没想到#%*#%,一周后@@#%*,企业HR告诉王禹泽%%@#%,因业务调整*%,他报考的职位被取消%@*%。那一刻*#@*%,王禹泽慌了%**。他曾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发过类似经历@%*%#,但没想到这样的遭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@#。
“说实话很不甘心@*%%,企业招聘如同儿戏一般@%#。”刚收到解约通知的那几天%*#%%,王禹泽不时咨询解约原因*%*%,可得到的都是“官方回应”%**%,且无赔偿事宜的回复%*@%,“再后来@**,HR干脆不回信息了*%。”
记者采访发现%%#,遭遇企业方毁约的%**,不仅有像王禹泽这样的毕业生#@#@@,还有跳槽的劳动者@%#%%。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机会#@,在北京从事互联网工作的赵茸从2023年11月开始投递简历@@。经过3轮面试%%%**,2024年春节前夕*#,他收到了意向企业发来的offer@*,约定年后入职%*@。
“说要录用我的那家企业规模不�*#*。玫給ffer后@#,我觉得比较可靠@#%*%,便第一时间向原公司提出了离职%@。”赵茸说#*。可随着约定的入职日期临近**@@@,无人联系他办理入职手续@%%@@,赵茸便联系当初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%%%**,却被告知他所投递的职位已关闭@**%。至于具体原因@@%,这名工作人员含糊其词*%#@,最终也没有说清楚@@**%。
错失良机@#,增加就业难度
谈及企业招聘又毁约的原因%@@%,某互联网企业HR张晨透露##*,或是招聘过程中出现内部调整#**@,导致原本有用人需求的职位被取消@*@#%,或盲目加入“抢人潮”%**,没有充分考虑内部组织架构%@,没有做好人力资源规划#**#,导致招聘过量%%%@,“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*@#,采取毁约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@@@%%。”
对于求职者来说%@%*@,企业毁约不仅打乱了他们的职业规划*%@%@,还可能使其错过“金三银四”等最佳招聘季#@,增加就业难度*@@%#。
被问及后续打算时*@@,王禹泽表示维权耗费时间、精力*@,他想抓住毕业季的“尾巴”*@*%*,“海投”简历@*@*%,尽快找到工作%*,将损失降到最低##%%#,“毕竟应届生的身份是很珍贵的@@@#%。”
“offer被‘鸽’后*#%,我面临的是失业和社保断缴*@。”赵茸说@%*,部分企业招聘时比较在意求职者的“空窗期”%##@,“‘空窗期’越长%*@%,越不利于日后求职和职场发展*#。”
任性招聘“伤人害企”@#。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一起用人单位发offer后反悔引发的纠纷案中@#,黄先生应聘某公司项目经理职位@#%@,面试几天后收到了《通知函》@*%@,函中写明邀请他担任项目经理一职@%#*,并标明了上班日期、合同期限等%@##。黄先生便办理原公司的离职手续#*。
但就在黄先生办完离职手续的前一天*#,新公司的人事通知黄先生@*%@,入职前需要加测笔试@#。随后##%*#,该公司以黄先生笔试不合格为由不予录用##@@。黄先生便诉至法院#*。
法院审理认为@@,该公司发送《通知函》@#%@*,明确表示应聘成功#@##*,但又增加笔试###*@,并以笔试未通过为由不予聘用*@,造成黄先生的经济损失%@#@。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@%%*,应当据此赔偿黄先生的损失##。结合黄先生的离职时间、薪资情况等**#@,法院酌定公司赔偿2万元%*#。
发offer后拒录#**%*,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
“企业发放offer具备法律效力%%#。”北京海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璐凯告诉记者*##,从企业招聘到劳动者应聘###%@,再到企业发放offer等一系列行为@@#,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、合同生效前发生#%,双方都具有先合同义务*#*,这一系列流程是建立在民法典诚实信用、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**。
赵璐凯认为%%*,企业发放offer后拒绝录用的行为@%###,违反了先合同义务#*@##,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#@#*%,对求职者造成经济损失的%@,要依法赔偿%%@#*。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@%,求职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*#,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赔偿#%#%。若协商不成**%@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%%%,请求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**#*。”赵璐凯说@%%。
“求职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@%#。”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对记者说*#*,由于此时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@@@,故该类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@%,因此无须以劳动仲裁作为前置程序%*%。记者了解到@**@*,在过往类似司法判例中@#,只要求职者举证得当@#**,法院往往会支持求职者的维权诉求*@%。
李军提醒求职者#%@*,尽可能多方了解意向企业的情况%**,尤其是雇主品牌形象及诚信度@#。“请求赔偿时*#,要提供相关证据*%,证明自身因毁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%%*#。空口无凭#%,要注意留痕管理*%@,保留写明拟录用岗位、薪资待遇、报到时间等要素的正规offer***%。”
“另外####,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对企业的资质、口碑、有无频繁的劳动仲裁记录等信息负有审核义务@%。对于有违约记录的企业%%***,学校应向学生发出警示@*,甚至取消其来校宣讲招聘的资格*@@#%。”李军说*###@。
(部分受访者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