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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言道|习近平欧洲之行,几个场景很不寻常
在中国人民大学首届深圳金融论坛上%%,国研中心原党组书记马建堂把老年人分为了“青、中、老”三个层次*#。其中@@#,60~70岁为“青年老年人”**#%。他表示*%#*,“60~70岁的人身体很好*%,有求职和工作的需要#%,要支持这一部分人再就业的需求”*@@%。(5月20日澎湃新闻)
话题一抛出来%*,听取“哇”声一片@@,大概因为“金喇叭”更多握在年轻人手上的缘故#@%**,我发现*#*##,对于这个建议**,喝倒彩的人居多%@%。有人呼吁**%@,“请先给年轻人一些机会吧”;有人现身说法%##*%,“我40多岁参加招聘都讨人嫌”;还有人担心@@,“哪家企业敢用老年人?”诸如此类#@%,不一而足##%。我想说*#@@,以其他群体就业情况来质疑老年人再就业未免失之肤浅%@%,因为老年人再就业乃大势所趋#%@#,不容回避%%#@#。
让我们放下争论%@@@,先看看邻国情况@@。截至2023年5月#%#,韩国老年人口(55周岁至79周岁)为1548.1万人%*%%*,该年龄段的劳动参与率为60.2%@@#,创下历史新高#%%#*。这意味着*%#%,超过六成老年人还在岗位“发挥余热”@*。出现这种境况%%@*,未必是韩国老年人特别爱劳动#@@*#,而多半是形势所迫、情非得已:进入老龄化社会##,长寿而少子##%,导致青年人口减少、劳动力短缺、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@@%#%,让社会福利体系全线承压@@#@%。老年人再就业%#%,于社会福利体系而言@@,既开源又节流*##,一箭双雕%@。因此@%#*,韩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@%*@@,相继出台了《禁止雇佣年龄歧视与促进高龄者就业法》等法律#@@%,用法律为老年人再就业兜底*@#%。
资料显示#%*%*,韩国于2000年进入“老龄化社会”后#@#*%,仅时隔17年便进入“老龄社会”@@@%。而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@@@,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、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#@%。数据表明@##*,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呈现持续上升态势#%#@#。在这种背景下%%,有人提出支持“青年老年人”再就业有何不妥?相反@*,窃以为%@@,此事宜早不宜迟%%*,因为人口老龄化速度太快了*@*@@。
一些人特别担心老年人再就业的挤出效应*#@,此事虽不能完全避免***##,但也没有像某些人想象得那么严重%*@。无论智力还是体力#@*,老年人都无法与年轻人正面“硬刚”#%*#,只能靠经验干一些年轻人不愿意干或者干不了的工作@%%@,根本抢不了年轻人饭碗###。至于老年人再就业的保障缺失@%*@,譬如无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、无法购买相关保险等@@%*,那都是现行劳动制度下的产物%*#,完全可以通过深化改革予以解决*#**。譬如@%,日本于2021年4月开始实施修改后的《高龄者雇用安定法》就规定*@@@@,企业须为那些原本在65岁退休的员工再就业做好保障*#%。
要说有所期待*##%#,那就是这一建议得以落地之时%*%,相关政策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就业意愿*%@,以及社会的实际需求和承受能力*##%,别搞一刀切@@%。
(广州日报 练洪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