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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在港举办港澳青年就业创业“三送”活动
文/赵斌
近日@#%*,有媒体报道@@*@*,江苏省启东市一位叶先生反映*%%,他在KTV包房唱歌时@#**,被窜入房间的老鼠咬伤*#@@%。叶先生与值班经理交涉时##,对方称:“老鼠是自由的@%#@#,你不攻击它%%,它不会咬你”*%%@#。“自由的老鼠”相关话题也因网友讨论热烈#%*%%,上了热搜@*@*。
对于受伤细节和追责问题##@#,叶先生和商家各执一词%#%#@。事实到底如何?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办?
人与鼠“谁先动手”重要吗?
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律师张明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*@,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*%@%#,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%@*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%@,给他人造成损害的*@@%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@@*#。报道中的KTV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、承担责任的比例等问题@%%**,还要看具体的情节与证据*@@#。
例如*@@*#,此前曾有报道称###@,一消费者在宠物店内不顾店方多次劝阻和制止**#,私自打开笼子去抓宠物@#*,结果被咬伤#%。这种情况下%%,该宠物店主没有被认定需要承担责任#%%。
张明表示@#%#,从媒体目前报道的情节来看@@,叶先生是在经营场所即KTV正常消费期间%@*%@,被闯入房间的老鼠咬伤@*@*#,并没有任何“越矩”行为的描述*%%@@。
至于该KTV老板说叶先生被咬伤是因为徒手去抓老鼠#@,张明说***#@,正常人面对突然出现的老鼠%@*##,往往会做出排除妨害的本能反应%%@*,叶先生在紧急情况下##,本能地用手去阻止老鼠并无不妥*%%。
伤人鼠“权属”需认定?
涉事KTV老板称*#%#@,他们请外包公司在KTV消杀、灭鼠当天#@@#*,叶先生被咬伤#%,老鼠究竟是不是他们店里的还不好说@@@@%。
张明称##,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#%@,过错的证明适用举证责任倒置%%。也就是说#@,如果KTV认为自己没有过错%@%,应当举证证明*@%**,不能证明的*###*,推定过错成立%%#,认定其构成侵权责任##%@*。消杀公司是接受KTV的委托进行消杀活动%*%%,这并不能免除KTV作为经营管理者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@###。
面对“疯狂的老鼠”该咋办?
张明表示##%##,遇到类似情况%*%#*,在及时就医和保障伤者安全情况下#*,伤者还应妥善保留就医发票、现场音频、视频、图片等证据%*。如果双方无法就损害赔偿达成一致%%@,伤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%###。
针对如何赔偿@***,KTV一方表示%%@@,可以赔偿叶先生医药费%##*#,也可以用免单等方式赔偿@#@**。叶先生则认为#*#,老鼠咬伤后患病风险提高%#,且有些疾病还有潜伏期#*#。
对此*@@**,张明指出##@@,损害赔偿只针对已实际发生的损害后果@#@*,对于尚未发生的损害不能支持*%*@。除了常规的赔偿外%@%%,伤者主张因为老鼠的特殊性而另行增加赔偿%#,缺少法律依据#*%%,难以支持%%*@#。如果未来发生与本次老鼠咬伤有关的疾�#%*。焓鄙苏呖梢粤硇兄髡排獬*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