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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侨商为中新两国交流合作牵线搭桥
■ 观察家
一旦辩护人指控被告人导致信任坍塌@@%@%,可能会从根基上动摇辩护制度%@%#@。
“公诉人建议判6年@*@,辩护人却要求判7年*%@*#。”近日%%,新疆喀什中院披露了一起控辩双方职责颠倒的刑事案件%@#%。
据报道@@*,一审法院在对努某猥亵儿童案审理时#*#*,检察机关提出判刑六年的量刑建议@@#@*,但辩护人却认为该量刑建议过轻%@%,应该加重对被告人努某的处罚***%。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%@*@,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**。二审法院认为%@*%@,该辩护人的行为违反刑诉法规定**,遂将案件发回重审%##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37条规定了辩护人的职责:“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%@@,提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*#%*@,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@*。”
可见#*@%%,法律对辩护人的角色定位##,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“权益维护者”%@。这种角色定位决定了*#,辩护人有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“忠诚”义务@@。当然#%%,辩护人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忠诚%%,不是无条件的“愚忠”%%%,前提是“根据事实和法律”%%#。
将其定位为被告人的“权益维护者”**###,这是辩护人一以贯之的角色*#,也是辩护制度得以产生的基础%*。
司法机关以国家的名义指控犯罪#**%@,与国家机器相比*%#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处于弱势地位#@@@#,而通过辩护人的介入达到控辩平衡#*@%%,有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@@*@。辩护制度的价值@####,正在于此@%*@。
本案中%*##,辩护人认为%##*,“被告人努某虽没有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#*,但案件的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@#@*。检察机关提出的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的量刑建议过轻@##,望法院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#@%@@,加重处罚被告人努某”#@%。这不是辩护人该说的话@@#@#,其扮演的角色更像是“第二公诉人”@*,在进一步指控犯罪#@%。
对于本案的被告人来说*#,名义上有辩护人为其辩护#*%#@,但事实上%#%,被告人不仅未得到有效辩护#%,还遭遇了“第二次指控”*@*#,合法权益受到损害#*%。二审法院据此认定原审程序违法#*,无疑是准确的##%。
指控被告人**,背离了辩护人角色定位###,违背律师职业道德%%#@。而更重要的是*@%#,辩护制度存在的基�*#%%。欠缸锵右扇恕⒈桓嫒硕员缁と说某浞中湃�%*%#。一旦辩护人指控被告人导致信任坍塌*%**#,可能会从根基上动摇辩护制度%%*@%。
值得注意的是*%%,本案律师的“辩护人”身份@***#,不是来自被告人或其亲属的委托@#@*,而是来自有关方面的指定#**#。有必要指出%@#,在职业道德、执业纪律方面*#,法律对指定辩护人和委托辩护人的要求并无二致%#。因此#%@#,指定辩护不是辩护人可以放弃职责、背离职责的理由###。
当然%@,鉴于该名辩护人的错位行为@#@@#,他已经没有资格再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@%。因此%%*#%,在接下来的法律程序中#%*,如果被告人及其亲属仍不委托律师#*,那有关方面就需要为其重新指定一位律师当辩护人#*#*%。
□李曙明(律师)
来源:新京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