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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国人民大学首届深圳金融论坛上%*##,国研中心原党组书记马建堂把老年人分为了“青、中、老”三个层次*@@。其中#%*#,60~70岁为“青年老年人”#*@。他表示***,“60~70岁的人身体很好**%@,有求职和工作的需要*#%*,要支持这一部分人再就业的需求”@@#*%。(5月20日澎湃新闻)
话题一抛出来@@*%,听取“哇”声一片%@,大概因为“金喇叭”更多握在年轻人手上的缘故*#@*,我发现#@*%@,对于这个建议@*#,喝倒彩的人居多*@@*#。有人呼吁*#@@,“请先给年轻人一些机会吧”;有人现身说法@#@@*,“我40多岁参加招聘都讨人嫌”;还有人担心%@#@*,“哪家企业敢用老年人?”诸如此类**@@,不一而足%#@*。我想说%%%#%,以其他群体就业情况来质疑老年人再就业未免失之肤浅*@*,因为老年人再就业乃大势所趋***,不容回避%#%*。
让我们放下争论#%%*,先看看邻国情况*###。截至2023年5月*#%##,韩国老年人口(55周岁至79周岁)为1548.1万人%@@%,该年龄段的劳动参与率为60.2%@#,创下历史新高*#%#@。这意味着#%*#,超过六成老年人还在岗位“发挥余热”*#*@#。出现这种境况%#,未必是韩国老年人特别爱劳动%#*,而多半是形势所迫、情非得已:进入老龄化社会#%%%@,长寿而少子%@,导致青年人口减少、劳动力短缺、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#%*,让社会福利体系全线承压%%。老年人再就业%**@,于社会福利体系而言#@*#@,既开源又节流*@%*@,一箭双雕@%#**。因此*%@#*,韩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%*%#,相继出台了《禁止雇佣年龄歧视与促进高龄者就业法》等法律##,用法律为老年人再就业兜底#@%%。
资料显示##,韩国于2000年进入“老龄化社会”后%*,仅时隔17年便进入“老龄社会”%*%@%。而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#%%#,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、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*#。数据表明*@##,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呈现持续上升态势**@*。在这种背景下#*#@,有人提出支持“青年老年人”再就业有何不妥?相反%%#@*,窃以为@#,此事宜早不宜迟*%*,因为人口老龄化速度太快了@*%@。
一些人特别担心老年人再就业的挤出效应@@***,此事虽不能完全避免##,但也没有像某些人想象得那么严重@@*。无论智力还是体力#*,老年人都无法与年轻人正面“硬刚”@*,只能靠经验干一些年轻人不愿意干或者干不了的工作*#,根本抢不了年轻人饭碗%#。至于老年人再就业的保障缺失@@%%#,譬如无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、无法购买相关保险等%#@*@,那都是现行劳动制度下的产物@*#*#,完全可以通过深化改革予以解决#@##。譬如#%#,日本于2021年4月开始实施修改后的《高龄者雇用安定法》就规定%@#*%,企业须为那些原本在65岁退休的员工再就业做好保障@##@%。
要说有所期待%@#*#,那就是这一建议得以落地之时@#,相关政策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就业意愿@%*@,以及社会的实际需求和承受能力*#@,别搞一刀切#%%@。
(广州日报 练洪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