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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博物致知】习言道|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
在中国人民大学首届深圳金融论坛上@#*#*,国研中心原党组书记马建堂把老年人分为了“青、中、老”三个层次%#。其中@#@#*,60~70岁为“青年老年人”#%*@。他表示#%*,“60~70岁的人身体很好%%%*%,有求职和工作的需要*@*#,要支持这一部分人再就业的需求”*@@@。(5月20日澎湃新闻)
话题一抛出来@#%@@,听取“哇”声一片%**,大概因为“金喇叭”更多握在年轻人手上的缘故#%%#@,我发现*@#,对于这个建议**@,喝倒彩的人居多##@#*。有人呼吁#@%#,“请先给年轻人一些机会吧”;有人现身说法%*,“我40多岁参加招聘都讨人嫌”;还有人担心#**,“哪家企业敢用老年人?”诸如此类#%*,不一而足@#*。我想说#*,以其他群体就业情况来质疑老年人再就业未免失之肤浅*#%@,因为老年人再就业乃大势所趋%*,不容回避##*@#。
让我们放下争论@*%*,先看看邻国情况**%。截至2023年5月@*@@,韩国老年人口(55周岁至79周岁)为1548.1万人#%#%@,该年龄段的劳动参与率为60.2%#@%,创下历史新高@#@@。这意味着@%##@,超过六成老年人还在岗位“发挥余热”%@。出现这种境况%*%%@,未必是韩国老年人特别爱劳动%*#,而多半是形势所迫、情非得已:进入老龄化社会%#*,长寿而少子@#@@@,导致青年人口减少、劳动力短缺、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%%,让社会福利体系全线承压*%%#。老年人再就业@#@%@,于社会福利体系而言%*#,既开源又节流%#,一箭双雕@##@%。因此@%@,韩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*@,相继出台了《禁止雇佣年龄歧视与促进高龄者就业法》等法律@#,用法律为老年人再就业兜底##*。
资料显示*@@##,韩国于2000年进入“老龄化社会”后#@@,仅时隔17年便进入“老龄社会”#%**@。而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@#,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、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@#@*#。数据表明@@%,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呈现持续上升态势*@。在这种背景下*#,有人提出支持“青年老年人”再就业有何不妥?相反*##,窃以为*@%*@,此事宜早不宜迟@@,因为人口老龄化速度太快了#@*%。
一些人特别担心老年人再就业的挤出效应%%##@,此事虽不能完全避免*%%,但也没有像某些人想象得那么严重%#。无论智力还是体力*%#%,老年人都无法与年轻人正面“硬刚”%@@#,只能靠经验干一些年轻人不愿意干或者干不了的工作#@%@*,根本抢不了年轻人饭碗#%。至于老年人再就业的保障缺失@##%%,譬如无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、无法购买相关保险等@*,那都是现行劳动制度下的产物*#*%,完全可以通过深化改革予以解决*%%%@。譬如*#*,日本于2021年4月开始实施修改后的《高龄者雇用安定法》就规定%%,企业须为那些原本在65岁退休的员工再就业做好保障###*。
要说有所期待@#,那就是这一建议得以落地之时#%*,相关政策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就业意愿*#*%,以及社会的实际需求和承受能力#%@**,别搞一刀切*#%@%。
(广州日报 练洪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