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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发了offer后毁约的做法@@#%@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#*@,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%%%*,增加就业难度#*@**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*@@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@*%*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#*%@@。
“马上就毕业了@*%%,拿到手的offer却‘飞’了@@%%,我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##。”谈起最近的求职经历%@,来自北京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王禹泽有些失落@*。
企业方这种发了offer后毁约、拒绝录用的做法#@@#,让求职者措手不及#%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@***%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**%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*@。
临近毕业#%#@,offer却被“鸽”了
经过一番投简历、笔试、面试##@@#,今年3月初##*,王禹泽拿到了某企业的offer#@,并与该企业签约@@@@。
“收到offer后%#%@,我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%%。”王禹泽坦言@@,由于该企业要求提前到岗实习%#@,他已经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%%@%,并预付3个月租金@%*#@。
没想到@%,一周后@*@,企业HR告诉王禹泽@@%,因业务调整#%%,他报考的职位被取消*##。那一刻*@@%@,王禹泽慌了#*。他曾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发过类似经历@%,但没想到这样的遭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%*%#@。
“说实话很不甘心#**%,企业招聘如同儿戏一般#*##。”刚收到解约通知的那几天*%#,王禹泽不时咨询解约原因%%,可得到的都是“官方回应”%%#*,且无赔偿事宜的回复##*,“再后来@*@%,HR干脆不回信息了@*。”
记者采访发现%@*,遭遇企业方毁约的##@#,不仅有像王禹泽这样的毕业生@@,还有跳槽的劳动者#%@。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机会*@*,在北京从事互联网工作的赵茸从2023年11月开始投递简历*%%@。经过3轮面试####,2024年春节前夕#*@@,他收到了意向企业发来的offer@%%,约定年后入职#*@。
“说要录用我的那家企业规模不�#%***。玫給ffer后%*@,我觉得比较可靠#*@,便第一时间向原公司提出了离职**@。”赵茸说%*%。可随着约定的入职日期临近%%%*,无人联系他办理入职手续@%%,赵茸便联系当初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*%,却被告知他所投递的职位已关闭#%**。至于具体原因#**@%,这名工作人员含糊其词*@@%,最终也没有说清楚%@%##。
错失良机@@,增加就业难度
谈及企业招聘又毁约的原因##*,某互联网企业HR张晨透露@**@@,或是招聘过程中出现内部调整*@%*,导致原本有用人需求的职位被取消@%%##,或盲目加入“抢人潮”@#,没有充分考虑内部组织架构%*#,没有做好人力资源规划#@#*,导致招聘过量@%%,“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**,采取毁约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%@@@*。”
对于求职者来说@%*,企业毁约不仅打乱了他们的职业规划%@@,还可能使其错过“金三银四”等最佳招聘季*##,增加就业难度*%%@。
被问及后续打算时#@%%,王禹泽表示维权耗费时间、精力%%***,他想抓住毕业季的“尾巴”%@,“海投”简历*##,尽快找到工作#@#@,将损失降到最低@@*@,“毕竟应届生的身份是很珍贵的*%。”
“offer被‘鸽’后#%@,我面临的是失业和社保断缴@%。”赵茸说*@,部分企业招聘时比较在意求职者的“空窗期”#@,“‘空窗期’越长@*%,越不利于日后求职和职场发展*@#@。”
任性招聘“伤人害企”%##。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一起用人单位发offer后反悔引发的纠纷案中@@@@%,黄先生应聘某公司项目经理职位#*@**,面试几天后收到了《通知函》@#,函中写明邀请他担任项目经理一职@*@,并标明了上班日期、合同期限等@*。黄先生便办理原公司的离职手续%#@#。
但就在黄先生办完离职手续的前一天##,新公司的人事通知黄先生##@@@,入职前需要加测笔试@@。随后#@,该公司以黄先生笔试不合格为由不予录用@*。黄先生便诉至法院%%@#%。
法院审理认为##@#,该公司发送《通知函》*#*%,明确表示应聘成功##@,但又增加笔试@#*,并以笔试未通过为由不予聘用*@*#,造成黄先生的经济损失@%#。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@%%,应当据此赔偿黄先生的损失%*%%%。结合黄先生的离职时间、薪资情况等%%,法院酌定公司赔偿2万元*%*。
发offer后拒录%#%@*,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
“企业发放offer具备法律效力#*@#。”北京海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璐凯告诉记者@@,从企业招聘到劳动者应聘##*,再到企业发放offer等一系列行为#@@%#,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、合同生效前发生###*@,双方都具有先合同义务#@,这一系列流程是建立在民法典诚实信用、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%%@%#。
赵璐凯认为*%%,企业发放offer后拒绝录用的行为#%@*%,违反了先合同义务@#*%#,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@@*,对求职者造成经济损失的*%#@#,要依法赔偿%*%#。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%@,求职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@%%,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赔偿*@#%%。若协商不成*#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*@,请求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@%*。”赵璐凯说%**@。
“求职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@%*。”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对记者说**%%,由于此时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**,故该类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**,因此无须以劳动仲裁作为前置程序#*@。记者了解到%*,在过往类似司法判例中%%#@#,只要求职者举证得当@*@,法院往往会支持求职者的维权诉求@*%%@。
李军提醒求职者@#,尽可能多方了解意向企业的情况#%*@,尤其是雇主品牌形象及诚信度%**@。“请求赔偿时@%,要提供相关证据*%#@,证明自身因毁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@%**。空口无凭@%*@,要注意留痕管理%##,保留写明拟录用岗位、薪资待遇、报到时间等要素的正规offer#@*%。”
“另外#*,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对企业的资质、口碑、有无频繁的劳动仲裁记录等信息负有审核义务%%%*#。对于有违约记录的企业*%@%*,学校应向学生发出警示****,甚至取消其来校宣讲招聘的资格@%*@%。”李军说*#%*%。
(部分受访者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