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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观察家
一旦辩护人指控被告人导致信任坍塌@#%**,可能会从根基上动摇辩护制度@*。
“公诉人建议判6年%@##*,辩护人却要求判7年##。”近日%%*#%,新疆喀什中院披露了一起控辩双方职责颠倒的刑事案件@##。
据报道@*%,一审法院在对努某猥亵儿童案审理时#%%,检察机关提出判刑六年的量刑建议#*#,但辩护人却认为该量刑建议过轻@*@%%,应该加重对被告人努某的处罚*%%%@。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@#*,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#@**#。二审法院认为#%,该辩护人的行为违反刑诉法规定*#*,遂将案件发回重审*****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37条规定了辩护人的职责:“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*%,提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#**,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##%。”
可见*#,法律对辩护人的角色定位%@,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“权益维护者”#%。这种角色定位决定了%%%%,辩护人有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“忠诚”义务@@*@。当然@@%@@,辩护人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忠诚*#%,不是无条件的“愚忠”@@#*,前提是“根据事实和法律”@@#%。
将其定位为被告人的“权益维护者”%@#*,这是辩护人一以贯之的角色@*%@,也是辩护制度得以产生的基础@#。
司法机关以国家的名义指控犯罪%*@,与国家机器相比#%%*#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处于弱势地位@%#@,而通过辩护人的介入达到控辩平衡#*@@,有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%*@*#。辩护制度的价值*#@%,正在于此*#%。
本案中%###,辩护人认为%@%,“被告人努某虽没有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%%%#,但案件的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%#。检察机关提出的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的量刑建议过轻%#%%%,望法院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@@*%,加重处罚被告人努某”#@*#。这不是辩护人该说的话@@**,其扮演的角色更像是“第二公诉人”@%***,在进一步指控犯罪##%。
对于本案的被告人来说@@%,名义上有辩护人为其辩护%%*,但事实上*##%#,被告人不仅未得到有效辩护@@*@,还遭遇了“第二次指控”*#*%,合法权益受到损害@*#%*。二审法院据此认定原审程序违法%%*,无疑是准确的%#**%。
指控被告人@@%%@,背离了辩护人角色定位%@#,违背律师职业道德#@。而更重要的是*%%%,辩护制度存在的基�%*。欠缸锵右扇恕⒈桓嫒硕员缁と说某浞中湃�#*#@。一旦辩护人指控被告人导致信任坍塌@**,可能会从根基上动摇辩护制度#@##%。
值得注意的是**#%*,本案律师的“辩护人”身份#@#,不是来自被告人或其亲属的委托@%@#*,而是来自有关方面的指定%#。有必要指出%@,在职业道德、执业纪律方面@%@@,法律对指定辩护人和委托辩护人的要求并无二致@@*%。因此@#*,指定辩护不是辩护人可以放弃职责、背离职责的理由#%@@@。
当然##**,鉴于该名辩护人的错位行为%*,他已经没有资格再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@*@%。因此@*,在接下来的法律程序中%%,如果被告人及其亲属仍不委托律师##,那有关方面就需要为其重新指定一位律师当辩护人@*。
□李曙明(律师)
来源:新京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