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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不见的8小时·为生命守门ICU,离死亡近,离希望更近
在中国人民大学首届深圳金融论坛上@%%@,国研中心原党组书记马建堂把老年人分为了“青、中、老”三个层次@%@%。其中@%%%,60~70岁为“青年老年人”@%#。他表示*@*,“60~70岁的人身体很好%#*%*,有求职和工作的需要%@#,要支持这一部分人再就业的需求”###%#。(5月20日澎湃新闻)
话题一抛出来%*##*,听取“哇”声一片%%,大概因为“金喇叭”更多握在年轻人手上的缘故#@,我发现@@@,对于这个建议**%#,喝倒彩的人居多*@。有人呼吁%@@,“请先给年轻人一些机会吧”;有人现身说法%*,“我40多岁参加招聘都讨人嫌”;还有人担心%#,“哪家企业敢用老年人?”诸如此类@@%**,不一而足*%*@%。我想说*%%@*,以其他群体就业情况来质疑老年人再就业未免失之肤浅@*,因为老年人再就业乃大势所趋@%,不容回避%%。
让我们放下争论**,先看看邻国情况@@*。截至2023年5月%#@*,韩国老年人口(55周岁至79周岁)为1548.1万人*%@@@,该年龄段的劳动参与率为60.2%%@@,创下历史新高*@*#@。这意味着#**,超过六成老年人还在岗位“发挥余热”%#*%。出现这种境况@#,未必是韩国老年人特别爱劳动##%,而多半是形势所迫、情非得已:进入老龄化社会@*#@@,长寿而少子%%%#,导致青年人口减少、劳动力短缺、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%%@%,让社会福利体系全线承压*#%。老年人再就业@**,于社会福利体系而言#@%,既开源又节流*%,一箭双雕%%#%。因此**%,韩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#**,相继出台了《禁止雇佣年龄歧视与促进高龄者就业法》等法律@%%,用法律为老年人再就业兜底@@。
资料显示%*%*,韩国于2000年进入“老龄化社会”后**@,仅时隔17年便进入“老龄社会”##*。而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#%*@,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、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@#%。数据表明#@,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呈现持续上升态势@*#@#。在这种背景下#@@,有人提出支持“青年老年人”再就业有何不妥?相反@*@*@,窃以为@*@%,此事宜早不宜迟@*%,因为人口老龄化速度太快了@#%@@。
一些人特别担心老年人再就业的挤出效应%#*#,此事虽不能完全避免*@#%,但也没有像某些人想象得那么严重@*#*@。无论智力还是体力@%@,老年人都无法与年轻人正面“硬刚”##@%,只能靠经验干一些年轻人不愿意干或者干不了的工作%@**,根本抢不了年轻人饭碗%#%##。至于老年人再就业的保障缺失*%**,譬如无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、无法购买相关保险等%##*#,那都是现行劳动制度下的产物#@,完全可以通过深化改革予以解决@*。譬如#%@,日本于2021年4月开始实施修改后的《高龄者雇用安定法》就规定%@*#,企业须为那些原本在65岁退休的员工再就业做好保障#%%#。
要说有所期待%%,那就是这一建议得以落地之时##,相关政策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就业意愿*%%%,以及社会的实际需求和承受能力*##,别搞一刀切%#。
(广州日报 练洪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