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GPoker(ggn666.com)
政策支持下,“备老经济”如何下好养老“先手棋”?
在中国人民大学首届深圳金融论坛上@%*#%,国研中心原党组书记马建堂把老年人分为了“青、中、老”三个层次#%。其中@%#@*,60~70岁为“青年老年人”%***%。他表示%*%,“60~70岁的人身体很好#**#,有求职和工作的需要*@#*,要支持这一部分人再就业的需求”@%。(5月20日澎湃新闻)
话题一抛出来##,听取“哇”声一片%#@,大概因为“金喇叭”更多握在年轻人手上的缘故@%%,我发现**#*,对于这个建议%#%,喝倒彩的人居多#%。有人呼吁@#%#,“请先给年轻人一些机会吧”;有人现身说法@#,“我40多岁参加招聘都讨人嫌”;还有人担心#@,“哪家企业敢用老年人?”诸如此类@#%%,不一而足%%*。我想说#@*@%,以其他群体就业情况来质疑老年人再就业未免失之肤浅%@%,因为老年人再就业乃大势所趋@#**,不容回避*#@%。
让我们放下争论*%%##,先看看邻国情况**%。截至2023年5月%*,韩国老年人口(55周岁至79周岁)为1548.1万人*@,该年龄段的劳动参与率为60.2%@@,创下历史新高@%@%。这意味着@%%,超过六成老年人还在岗位“发挥余热”#%。出现这种境况##,未必是韩国老年人特别爱劳动@*%%#,而多半是形势所迫、情非得已:进入老龄化社会%##%,长寿而少子@**#,导致青年人口减少、劳动力短缺、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@%#,让社会福利体系全线承压%***#。老年人再就业@*#,于社会福利体系而言##,既开源又节流##%,一箭双雕%%#**。因此@%,韩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***@@,相继出台了《禁止雇佣年龄歧视与促进高龄者就业法》等法律*%%@,用法律为老年人再就业兜底%%*。
资料显示@#@%@,韩国于2000年进入“老龄化社会”后%*%%@,仅时隔17年便进入“老龄社会”*#@。而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*##,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、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@*%%。数据表明*#,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呈现持续上升态势*%%*#。在这种背景下#*,有人提出支持“青年老年人”再就业有何不妥?相反@#@@@,窃以为**%*@,此事宜早不宜迟%*##,因为人口老龄化速度太快了%#*#。
一些人特别担心老年人再就业的挤出效应*##@*,此事虽不能完全避免%#*,但也没有像某些人想象得那么严重#@*。无论智力还是体力#*,老年人都无法与年轻人正面“硬刚”*%%%#,只能靠经验干一些年轻人不愿意干或者干不了的工作@#%*#,根本抢不了年轻人饭碗#%%。至于老年人再就业的保障缺失##,譬如无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、无法购买相关保险等**@,那都是现行劳动制度下的产物%#%,完全可以通过深化改革予以解决#@。譬如@@*@,日本于2021年4月开始实施修改后的《高龄者雇用安定法》就规定###,企业须为那些原本在65岁退休的员工再就业做好保障%@#@@。
要说有所期待#@%%,那就是这一建议得以落地之时@@@,相关政策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就业意愿@%,以及社会的实际需求和承受能力#**%@,别搞一刀切@@。
(广州日报 练洪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