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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发了offer后毁约的做法@*#%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#@@,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@%,增加就业难度@@#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%@%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#@@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#*%%%。
“马上就毕业了*##*,拿到手的offer却‘飞’了*#*%,我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*#%#%。”谈起最近的求职经历%%*##,来自北京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王禹泽有些失落*****。
企业方这种发了offer后毁约、拒绝录用的做法*@,让求职者措手不及%%*%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**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%#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%%@@@。
临近毕业%#,offer却被“鸽”了
经过一番投简历、笔试、面试**%**,今年3月初@#,王禹泽拿到了某企业的offer#*,并与该企业签约%#。
“收到offer后%*,我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##。”王禹泽坦言@*,由于该企业要求提前到岗实习%@@%,他已经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*@,并预付3个月租金*@@#。
没想到#*%%@,一周后@*,企业HR告诉王禹泽%#**#,因业务调整%%#*#,他报考的职位被取消@*%*。那一刻@@#,王禹泽慌了#*#。他曾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发过类似经历%##@,但没想到这样的遭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@#%##。
“说实话很不甘心@%,企业招聘如同儿戏一般@%##@。”刚收到解约通知的那几天@*%,王禹泽不时咨询解约原因@#%,可得到的都是“官方回应”@##**,且无赔偿事宜的回复%%*,“再后来%**,HR干脆不回信息了**#@#。”
记者采访发现@#*,遭遇企业方毁约的@*,不仅有像王禹泽这样的毕业生@%,还有跳槽的劳动者%**。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机会@@,在北京从事互联网工作的赵茸从2023年11月开始投递简历@@%%@。经过3轮面试%@%*,2024年春节前夕@@@%,他收到了意向企业发来的offer***%,约定年后入职*#。
“说要录用我的那家企业规模不�#*#%#。玫給ffer后**,我觉得比较可靠%#%@*,便第一时间向原公司提出了离职@%。”赵茸说*%*。可随着约定的入职日期临近%#@,无人联系他办理入职手续#%,赵茸便联系当初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%@*%#,却被告知他所投递的职位已关闭%%#。至于具体原因@#@,这名工作人员含糊其词#%%%*,最终也没有说清楚@#@。
错失良机*@#@,增加就业难度
谈及企业招聘又毁约的原因@@*#%,某互联网企业HR张晨透露%#**,或是招聘过程中出现内部调整%%%*,导致原本有用人需求的职位被取消*##%%,或盲目加入“抢人潮”*#,没有充分考虑内部组织架构%@#*,没有做好人力资源规划#%,导致招聘过量#*#,“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%@#%%,采取毁约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@*。”
对于求职者来说#%,企业毁约不仅打乱了他们的职业规划@#%%@,还可能使其错过“金三银四”等最佳招聘季***,增加就业难度@#%。
被问及后续打算时*#*,王禹泽表示维权耗费时间、精力#%,他想抓住毕业季的“尾巴”*#@%%,“海投”简历%*,尽快找到工作#@%,将损失降到最低#%*,“毕竟应届生的身份是很珍贵的*#@@@。”
“offer被‘鸽’后*%*%,我面临的是失业和社保断缴@@@。”赵茸说%#@%,部分企业招聘时比较在意求职者的“空窗期”%*,“‘空窗期’越长*%#*,越不利于日后求职和职场发展##。”
任性招聘“伤人害企”%@。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一起用人单位发offer后反悔引发的纠纷案中@%#*@,黄先生应聘某公司项目经理职位%**%@,面试几天后收到了《通知函》#@%%%,函中写明邀请他担任项目经理一职@%%%,并标明了上班日期、合同期限等@@。黄先生便办理原公司的离职手续*%。
但就在黄先生办完离职手续的前一天#@*@,新公司的人事通知黄先生%@@*@,入职前需要加测笔试@*。随后%##,该公司以黄先生笔试不合格为由不予录用*@%*。黄先生便诉至法院@%@。
法院审理认为#@@,该公司发送《通知函》%%@,明确表示应聘成功@%#@#,但又增加笔试%**#*,并以笔试未通过为由不予聘用#**%#,造成黄先生的经济损失@%。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@%*,应当据此赔偿黄先生的损失%%。结合黄先生的离职时间、薪资情况等**#@,法院酌定公司赔偿2万元%*@。
发offer后拒录@#%,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
“企业发放offer具备法律效力@@。”北京海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璐凯告诉记者*#,从企业招聘到劳动者应聘*@*#,再到企业发放offer等一系列行为@@*,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、合同生效前发生%#@,双方都具有先合同义务%#,这一系列流程是建立在民法典诚实信用、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#@#@@。
赵璐凯认为%@,企业发放offer后拒绝录用的行为**@,违反了先合同义务@*%@,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*%@%,对求职者造成经济损失的#@#,要依法赔偿#%@%@。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*#,求职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*%@,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赔偿%**#*。若协商不成#*@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*@%,请求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%#@#*。”赵璐凯说#*#。
“求职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*%。”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对记者说*@*#%,由于此时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#@,故该类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%@@*,因此无须以劳动仲裁作为前置程序%%@@。记者了解到%@%,在过往类似司法判例中*%,只要求职者举证得当%#%,法院往往会支持求职者的维权诉求**##*。
李军提醒求职者@%#%@,尽可能多方了解意向企业的情况###,尤其是雇主品牌形象及诚信度@#%%。“请求赔偿时@*%,要提供相关证据%#%*@,证明自身因毁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*%*@#。空口无凭##@*%,要注意留痕管理#*@,保留写明拟录用岗位、薪资待遇、报到时间等要素的正规offer@*%。”
“另外@@,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对企业的资质、口碑、有无频繁的劳动仲裁记录等信息负有审核义务@#。对于有违约记录的企业##%%,学校应向学生发出警示%#,甚至取消其来校宣讲招聘的资格@@@%。”李军说*@%。
(部分受访者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