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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
■ 观察家
一旦辩护人指控被告人导致信任坍塌%@,可能会从根基上动摇辩护制度%@。
“公诉人建议判6年%%,辩护人却要求判7年@*#*。”近日#@**%,新疆喀什中院披露了一起控辩双方职责颠倒的刑事案件%@@%。
据报道@%@#,一审法院在对努某猥亵儿童案审理时%#*#%,检察机关提出判刑六年的量刑建议*%,但辩护人却认为该量刑建议过轻***,应该加重对被告人努某的处罚%#@。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%#,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*#*。二审法院认为@*@*#,该辩护人的行为违反刑诉法规定*@@*@,遂将案件发回重审*%#@%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37条规定了辩护人的职责:“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%*,提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*%,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*@%。”
可见%%,法律对辩护人的角色定位#@##,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“权益维护者”%#@**。这种角色定位决定了*##@,辩护人有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“忠诚”义务*##*。当然#**,辩护人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忠诚#%#@,不是无条件的“愚忠”@#**,前提是“根据事实和法律”*#*@@。
将其定位为被告人的“权益维护者”%##,这是辩护人一以贯之的角色%**%,也是辩护制度得以产生的基础@###。
司法机关以国家的名义指控犯罪%@#,与国家机器相比*%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处于弱势地位@@#%,而通过辩护人的介入达到控辩平衡**%#,有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*##。辩护制度的价值@%#,正在于此@#%%。
本案中##@@%,辩护人认为%@@%%,“被告人努某虽没有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@#,但案件的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#*%@。检察机关提出的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的量刑建议过轻%**%@,望法院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#*#*,加重处罚被告人努某”%@%%*。这不是辩护人该说的话@*@,其扮演的角色更像是“第二公诉人”@@#,在进一步指控犯罪#*。
对于本案的被告人来说#*,名义上有辩护人为其辩护%##,但事实上*@#*,被告人不仅未得到有效辩护#%*,还遭遇了“第二次指控”##*#*,合法权益受到损害@#*#。二审法院据此认定原审程序违法#%@,无疑是准确的*#。
指控被告人#@,背离了辩护人角色定位#***%,违背律师职业道德%*#。而更重要的是%*#@#,辩护制度存在的基�%%#%#。欠缸锵右扇恕⒈桓嫒硕员缁と说某浞中湃蜙*@。一旦辩护人指控被告人导致信任坍塌*%#%,可能会从根基上动摇辩护制度**。
值得注意的是%#,本案律师的“辩护人”身份%%@%@,不是来自被告人或其亲属的委托#@%#,而是来自有关方面的指定%%@##。有必要指出@@@#*,在职业道德、执业纪律方面#%,法律对指定辩护人和委托辩护人的要求并无二致*#*%。因此#@@,指定辩护不是辩护人可以放弃职责、背离职责的理由%#%。
当然@@@,鉴于该名辩护人的错位行为#%@*#,他已经没有资格再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%*。因此#%,在接下来的法律程序中#@,如果被告人及其亲属仍不委托律师#%%#,那有关方面就需要为其重新指定一位律师当辩护人#@#*。
□李曙明(律师)
来源:新京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