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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发了offer后毁约的做法@#@##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*#%*,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@@,增加就业难度#*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##*#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@#%#*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@*%。
“马上就毕业了@@%*,拿到手的offer却‘飞’了@#*@,我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#@#%#。”谈起最近的求职经历%*,来自北京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王禹泽有些失落#*。
企业方这种发了offer后毁约、拒绝录用的做法%@%##,让求职者措手不及%#@*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%@#@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%#@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@*@%。
临近毕业##**%,offer却被“鸽”了
经过一番投简历、笔试、面试###,今年3月初@#,王禹泽拿到了某企业的offer*@,并与该企业签约**@*。
“收到offer后#%#,我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%%*%。”王禹泽坦言@%*@,由于该企业要求提前到岗实习%%*,他已经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@%,并预付3个月租金@%@*#。
没想到##@#,一周后**@,企业HR告诉王禹泽%%@@,因业务调整#@##,他报考的职位被取消#@。那一刻%@#,王禹泽慌了@***#。他曾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发过类似经历###%#,但没想到这样的遭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@%*。
“说实话很不甘心**#,企业招聘如同儿戏一般%**。”刚收到解约通知的那几天%*#*,王禹泽不时咨询解约原因%#%%,可得到的都是“官方回应”##*,且无赔偿事宜的回复**#*,“再后来**,HR干脆不回信息了%*%#@。”
记者采访发现%*#,遭遇企业方毁约的#@%#,不仅有像王禹泽这样的毕业生*@%,还有跳槽的劳动者%%。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机会*%*@,在北京从事互联网工作的赵茸从2023年11月开始投递简历%*#*。经过3轮面试%*,2024年春节前夕%**#*,他收到了意向企业发来的offer##,约定年后入职*#。
“说要录用我的那家企业规模不�%@@#。玫給ffer后%#@*,我觉得比较可靠%#,便第一时间向原公司提出了离职@%%%。”赵茸说**#。可随着约定的入职日期临近@@%,无人联系他办理入职手续*%%@#,赵茸便联系当初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#*%*,却被告知他所投递的职位已关闭#@#。至于具体原因@@,这名工作人员含糊其词#*#,最终也没有说清楚@%%。
错失良机*##*%,增加就业难度
谈及企业招聘又毁约的原因%@,某互联网企业HR张晨透露#%,或是招聘过程中出现内部调整****#,导致原本有用人需求的职位被取消@*%,或盲目加入“抢人潮”%**#,没有充分考虑内部组织架构@##*,没有做好人力资源规划#%,导致招聘过量*#@,“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%*,采取毁约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%@。”
对于求职者来说**#**,企业毁约不仅打乱了他们的职业规划%%##*,还可能使其错过“金三银四”等最佳招聘季#@,增加就业难度*@%。
被问及后续打算时@%,王禹泽表示维权耗费时间、精力%#@,他想抓住毕业季的“尾巴”@%#,“海投”简历@*@%,尽快找到工作*#*,将损失降到最低@*#,“毕竟应届生的身份是很珍贵的*@。”
“offer被‘鸽’后%*#@,我面临的是失业和社保断缴%@@%。”赵茸说#@*,部分企业招聘时比较在意求职者的“空窗期”%#,“‘空窗期’越长*%@%,越不利于日后求职和职场发展*##。”
任性招聘“伤人害企”#%%。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一起用人单位发offer后反悔引发的纠纷案中*#*%,黄先生应聘某公司项目经理职位@%,面试几天后收到了《通知函》*%*@*,函中写明邀请他担任项目经理一职%#,并标明了上班日期、合同期限等%#@。黄先生便办理原公司的离职手续%#。
但就在黄先生办完离职手续的前一天##,新公司的人事通知黄先生#@%*@,入职前需要加测笔试%#*。随后@@,该公司以黄先生笔试不合格为由不予录用@#%%。黄先生便诉至法院%@。
法院审理认为@###%,该公司发送《通知函》@*%%@,明确表示应聘成功#@***,但又增加笔试*@%,并以笔试未通过为由不予聘用%%%%%,造成黄先生的经济损失*#%。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@%,应当据此赔偿黄先生的损失@%#%#。结合黄先生的离职时间、薪资情况等##%*,法院酌定公司赔偿2万元@@@#%。
发offer后拒录**#%#,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
“企业发放offer具备法律效力*@@。”北京海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璐凯告诉记者*%##,从企业招聘到劳动者应聘@#,再到企业发放offer等一系列行为***#*,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、合同生效前发生#@,双方都具有先合同义务@##,这一系列流程是建立在民法典诚实信用、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**#。
赵璐凯认为##*,企业发放offer后拒绝录用的行为*%@%%,违反了先合同义务%%@%,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#*,对求职者造成经济损失的#%#@,要依法赔偿*%@#*。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%@%*,求职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%@%,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赔偿#%*。若协商不成%@**#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%%@**,请求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@**。”赵璐凯说@#*#。
“求职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**。”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对记者说%@,由于此时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%%#,故该类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##%,因此无须以劳动仲裁作为前置程序%*#。记者了解到@**%@,在过往类似司法判例中@%%#%,只要求职者举证得当*%#,法院往往会支持求职者的维权诉求@@*#。
李军提醒求职者%#@,尽可能多方了解意向企业的情况@*%@,尤其是雇主品牌形象及诚信度*@%*。“请求赔偿时#*#*,要提供相关证据*##%,证明自身因毁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**#*。空口无凭%@%*%,要注意留痕管理%@@**,保留写明拟录用岗位、薪资待遇、报到时间等要素的正规offer%*%。”
“另外#%,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对企业的资质、口碑、有无频繁的劳动仲裁记录等信息负有审核义务#@%。对于有违约记录的企业*#%%@,学校应向学生发出警示#%,甚至取消其来校宣讲招聘的资格@*@。”李军说@*%**。
(部分受访者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