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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东西问·中外对话】联合国环境问题专家:中国为应对气候变化付出诸多努力外界应加深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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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发了offer后毁约的做法##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职业规划%@#,还可能使其错失良机*@#,增加就业难度*%@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@*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##***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@%@%。
“马上就毕业了%*%%%,拿到手的offer却‘飞’了%@@,我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%%***。”谈起最近的求职经历*@*%@,来自北京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王禹泽有些失落@@@。
企业方这种发了offer后毁约、拒绝录用的做法*%,让求职者措手不及%@*。专业人士就此表示@#@%,这一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##%##,企业方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*%。
临近毕业###**,offer却被“鸽”了
经过一番投简历、笔试、面试%**,今年3月初*#%@,王禹泽拿到了某企业的offer##,并与该企业签约*@#。
“收到offer后*#,我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@@@@。”王禹泽坦言**,由于该企业要求提前到岗实习#*%,他已经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*%#%@,并预付3个月租金**##。
没想到*@@#,一周后%%#,企业HR告诉王禹泽***#%,因业务调整%#,他报考的职位被取消%%%@。那一刻#***,王禹泽慌了%#。他曾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发过类似经历%#*,但没想到这样的遭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#@@@。
“说实话很不甘心#@,企业招聘如同儿戏一般@@**。”刚收到解约通知的那几天***#,王禹泽不时咨询解约原因##@,可得到的都是“官方回应”@%#%@,且无赔偿事宜的回复@%#*,“再后来@@*,HR干脆不回信息了*#@#。”
记者采访发现#@#*,遭遇企业方毁约的@%*#,不仅有像王禹泽这样的毕业生@##,还有跳槽的劳动者@*@**。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机会##%%%,在北京从事互联网工作的赵茸从2023年11月开始投递简历@*%@@。经过3轮面试@##%,2024年春节前夕@*,他收到了意向企业发来的offer@##@,约定年后入职*%。
“说要录用我的那家企业规模不�**@*#。玫給ffer后*%,我觉得比较可靠*%#,便第一时间向原公司提出了离职*#。”赵茸说@##。可随着约定的入职日期临近@@%%,无人联系他办理入职手续%@#*,赵茸便联系当初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%%,却被告知他所投递的职位已关闭@%。至于具体原因%@*@,这名工作人员含糊其词%*#,最终也没有说清楚%@%。
错失良机*@,增加就业难度
谈及企业招聘又毁约的原因%%,某互联网企业HR张晨透露#%%,或是招聘过程中出现内部调整*%*%#,导致原本有用人需求的职位被取消@@@#@,或盲目加入“抢人潮”*@,没有充分考虑内部组织架构*@,没有做好人力资源规划%%,导致招聘过量*%,“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#%@#%,采取毁约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段**%@*。”
对于求职者来说#%*,企业毁约不仅打乱了他们的职业规划@*%,还可能使其错过“金三银四”等最佳招聘季*%#@,增加就业难度%#%#。
被问及后续打算时##,王禹泽表示维权耗费时间、精力@*#**,他想抓住毕业季的“尾巴”#*%#,“海投”简历@@,尽快找到工作%@@##,将损失降到最低##*,“毕竟应届生的身份是很珍贵的***。”
“offer被‘鸽’后@@*,我面临的是失业和社保断缴#@@#%。”赵茸说#*%#*,部分企业招聘时比较在意求职者的“空窗期”%@##,“‘空窗期’越长#%#,越不利于日后求职和职场发展%%%#。”
任性招聘“伤人害企”@#@#@。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一起用人单位发offer后反悔引发的纠纷案中@*#,黄先生应聘某公司项目经理职位**#,面试几天后收到了《通知函》*#,函中写明邀请他担任项目经理一职@@%,并标明了上班日期、合同期限等*%*%#。黄先生便办理原公司的离职手续@@。
但就在黄先生办完离职手续的前一天@@,新公司的人事通知黄先生%#@*@,入职前需要加测笔试*%#。随后***,该公司以黄先生笔试不合格为由不予录用%@##。黄先生便诉至法院%#@%%。
法院审理认为*@*,该公司发送《通知函》#@@*@,明确表示应聘成功@###,但又增加笔试###,并以笔试未通过为由不予聘用*@@@,造成黄先生的经济损失#@%@。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#*@%%,应当据此赔偿黄先生的损失@@@%%。结合黄先生的离职时间、薪资情况等##@,法院酌定公司赔偿2万元**。
发offer后拒录**#%@,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
“企业发放offer具备法律效力#*#。”北京海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璐凯告诉记者%%,从企业招聘到劳动者应聘@#*#*,再到企业发放offer等一系列行为@##*@,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、合同生效前发生%*%,双方都具有先合同义务%#%#,这一系列流程是建立在民法典诚实信用、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%%@。
赵璐凯认为@%#@%,企业发放offer后拒绝录用的行为@#%@,违反了先合同义务@*#,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%@@#%,对求职者造成经济损失的#*#,要依法赔偿@#。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###*%,求职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@*%#*,要求其支付合理的赔偿@#%#。若协商不成@%@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*%%*#,请求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@%%。”赵璐凯说#*。
“求职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%#%。”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对记者说**#%*,由于此时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@#*@,故该类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##@,因此无须以劳动仲裁作为前置程序#%@。记者了解到%@%,在过往类似司法判例中##%,只要求职者举证得当%@@**,法院往往会支持求职者的维权诉求@%。
李军提醒求职者*%,尽可能多方了解意向企业的情况@*##,尤其是雇主品牌形象及诚信度**#*。“请求赔偿时****,要提供相关证据@%*,证明自身因毁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*#。空口无凭%#%*@,要注意留痕管理@#,保留写明拟录用岗位、薪资待遇、报到时间等要素的正规offer%*%。”
“另外#%,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对企业的资质、口碑、有无频繁的劳动仲裁记录等信息负有审核义务*#@*@。对于有违约记录的企业@%#%,学校应向学生发出警示@@%*,甚至取消其来校宣讲招聘的资格@@*。”李军说@%。
(部分受访者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