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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不见的8小时·为生命守门ICU,离死亡近,离希望更近
在中国人民大学首届深圳金融论坛上@#@,国研中心原党组书记马建堂把老年人分为了“青、中、老”三个层次*#%@。其中%*@#@,60~70岁为“青年老年人”*%#@。他表示@*%#,“60~70岁的人身体很好#@%*,有求职和工作的需要#*@#*,要支持这一部分人再就业的需求”@%。(5月20日澎湃新闻)
话题一抛出来@%,听取“哇”声一片%#,大概因为“金喇叭”更多握在年轻人手上的缘故%*#,我发现%#@,对于这个建议#*,喝倒彩的人居多#@**。有人呼吁%*@%,“请先给年轻人一些机会吧”;有人现身说法#**%,“我40多岁参加招聘都讨人嫌”;还有人担心##@,“哪家企业敢用老年人?”诸如此类%#,不一而足##。我想说@#*#,以其他群体就业情况来质疑老年人再就业未免失之肤浅##@@%,因为老年人再就业乃大势所趋*#*%#,不容回避%#*@。
让我们放下争论##,先看看邻国情况%%。截至2023年5月*@%,韩国老年人口(55周岁至79周岁)为1548.1万人*@#,该年龄段的劳动参与率为60.2%*@%,创下历史新高@@%%。这意味着@##*,超过六成老年人还在岗位“发挥余热”@#*@@。出现这种境况**#,未必是韩国老年人特别爱劳动%@@*,而多半是形势所迫、情非得已:进入老龄化社会%*%*,长寿而少子#*#@@,导致青年人口减少、劳动力短缺、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%@*,让社会福利体系全线承压#@。老年人再就业*%#%#,于社会福利体系而言**##,既开源又节流%#%%,一箭双雕%@。因此#@*,韩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#@,相继出台了《禁止雇佣年龄歧视与促进高龄者就业法》等法律##,用法律为老年人再就业兜底%**。
资料显示*@*%%,韩国于2000年进入“老龄化社会”后#@*,仅时隔17年便进入“老龄社会”*#*#。而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#%,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、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*@%##。数据表明##*%,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呈现持续上升态势**。在这种背景下***%,有人提出支持“青年老年人”再就业有何不妥?相反%*#,窃以为*%,此事宜早不宜迟@%@*,因为人口老龄化速度太快了%*@@#。
一些人特别担心老年人再就业的挤出效应*@@#%,此事虽不能完全避免#@##,但也没有像某些人想象得那么严重%%。无论智力还是体力%*%%@,老年人都无法与年轻人正面“硬刚”##%%,只能靠经验干一些年轻人不愿意干或者干不了的工作##,根本抢不了年轻人饭碗%*%%。至于老年人再就业的保障缺失*@@%,譬如无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、无法购买相关保险等###,那都是现行劳动制度下的产物*##,完全可以通过深化改革予以解决**@*%。譬如#*%@%,日本于2021年4月开始实施修改后的《高龄者雇用安定法》就规定@%@,企业须为那些原本在65岁退休的员工再就业做好保障%%#。
要说有所期待#%@**,那就是这一建议得以落地之时%@,相关政策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就业意愿%**@,以及社会的实际需求和承受能力@@@*%,别搞一刀切*##*%。
(广州日报 练洪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