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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、台长张惠建接受审查调查
文/赵斌
近日@#,有媒体报道**%%*,江苏省启东市一位叶先生反映@@%@@,他在KTV包房唱歌时@##,被窜入房间的老鼠咬伤@*@。叶先生与值班经理交涉时*#*,对方称:“老鼠是自由的##*@%,你不攻击它@*,它不会咬你”##@@*。“自由的老鼠”相关话题也因网友讨论热烈#**,上了热搜##%%#。
对于受伤细节和追责问题##%%*,叶先生和商家各执一词##@*。事实到底如何?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办?
人与鼠“谁先动手”重要吗?
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律师张明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@*#%#,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@*,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@#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#%#*#,给他人造成损害的@*@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%##%。报道中的KTV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、承担责任的比例等问题%#@,还要看具体的情节与证据*#@@。
例如#%#@,此前曾有报道称#@@,一消费者在宠物店内不顾店方多次劝阻和制止*@#*,私自打开笼子去抓宠物##,结果被咬伤**%##。这种情况下@*,该宠物店主没有被认定需要承担责任%#@@。
张明表示*##@,从媒体目前报道的情节来看%%@#,叶先生是在经营场所即KTV正常消费期间%@#@#,被闯入房间的老鼠咬伤@@,并没有任何“越矩”行为的描述*%。
至于该KTV老板说叶先生被咬伤是因为徒手去抓老鼠%%%@,张明说#%,正常人面对突然出现的老鼠*%%*,往往会做出排除妨害的本能反应##*,叶先生在紧急情况下**%*%,本能地用手去阻止老鼠并无不妥*##@*。
伤人鼠“权属”需认定?
涉事KTV老板称%*@,他们请外包公司在KTV消杀、灭鼠当天##,叶先生被咬伤*#@%#,老鼠究竟是不是他们店里的还不好说@#@##。
张明称%@*,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#@*,过错的证明适用举证责任倒置%#。也就是说*#@*,如果KTV认为自己没有过错#%,应当举证证明**###,不能证明的#*@,推定过错成立#@#%*,认定其构成侵权责任#%。消杀公司是接受KTV的委托进行消杀活动%##,这并不能免除KTV作为经营管理者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%%%*%。
面对“疯狂的老鼠”该咋办?
张明表示%@@@,遇到类似情况#@,在及时就医和保障伤者安全情况下#@%@,伤者还应妥善保留就医发票、现场音频、视频、图片等证据*%。如果双方无法就损害赔偿达成一致#***%,伤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%%@。
针对如何赔偿*##%@,KTV一方表示#*%%*,可以赔偿叶先生医药费*@,也可以用免单等方式赔偿%@%。叶先生则认为*%%,老鼠咬伤后患病风险提高@*@%@,且有些疾病还有潜伏期%#@*#。
对此@#@,张明指出%#%@,损害赔偿只针对已实际发生的损害后果%%@%,对于尚未发生的损害不能支持@%。除了常规的赔偿外#**,伤者主张因为老鼠的特殊性而另行增加赔偿***%,缺少法律依据#%,难以支持@%#%。如果未来发生与本次老鼠咬伤有关的疾�#@%。焓鄙苏呖梢粤硇兄髡排獬@@@%。